你會注意到店鋪里的燈光嗎?沒有。那就對了。讓你“眼前一亮”的一定是產(chǎn)品或是櫥窗或是品牌本身,但背后的是燈光設計的秘密。
燈光設計更像是一個排列組合,它不僅僅意味著從簡單的白熾燈到彩色LED燈的各種運用,還包括與其他元素的巧妙結合。
優(yōu)衣庫的設計理念:你一進去就知道這是優(yōu)衣庫,彩色的衣服整齊排列在白色線條中。在這里設計消失了,你看到的只有衣服。
對于店鋪的陳列設計師來說,或許你會在意光源的冷暖色調、打光角度等專業(yè)方法,但作為消費者卻只能看到最直觀的元素:這個店鋪是不是高端、商品看起來是不是讓人產(chǎn)生購買欲望,我打算在這家店鋪停留多久。
燈光本身就是廣告
很多時候在你走進一家店前,就會被店鋪外墻和招牌所吸引。點亮他們的正是LED燈泡、熒光燈管和霓虹燈等照明材料,目的是吸引人們的目光,進而產(chǎn)生好奇。
LV是最早開始做外墻燈光的品牌,在城市最繁華的地段常會看到一整面銀色的燈光和LOGO色塊交錯的墻面,這種強烈的視覺沖擊讓路人從很遠的地方就能看到他華麗的存在。
燈光本身也可以是一門藝術
燈光本身其實也可以以藝術品的姿態(tài)出現(xiàn)在人們面前,讓人賞心悅目。PRADA耗資8300萬
美元建造的東京旗艦店就是個例子。整個建筑由菱形框架和玻璃筑造,如同一個水晶般的玻璃塔,光通過不同角度的玻璃罩折射在地板上呈現(xiàn)出復雜交錯的光影,大量空間不擺放任何商品,只是展示建筑本身的藝術性。
飛利浦中國首席設計師姚夢明就講到:燈光之前的主要作用就是照明,但技術的發(fā)展讓它有了越來越多的附加價值,在品牌形象和銷售上都有輔助作用。
對于視覺陳列師而言:燈光的終極意義是作為一種品牌推廣的方式而存在,門店對于燈光的運用已經(jīng)上升到了藝術的高度成為一種標志,畢竟光與影本來就是視覺藝術的一部分。